为增强企业环保遵法认识,对环境违背法令规则的行为构成震撼,市生态环境局对查处的环境违法典型案子进行通报曝光。
事例一 聊城德晟木业有限公司:该单位排污答应证规则2023年度的氮氧化物答应排放总量为44.06吨。2024年3月22日,现场查询聊城市环境监督测定监控体系发现,除掉反常数据后,该单位2023年度枯燥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1.6吨,超越全年答应排放量39.8%。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已依法立案,并处罚款10万元。
事例二 冠县鼎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4月8日,现场查看发现该单位DA004排放口2#浇筑区监测点位2023年下半年未按照排污答应证要求做检测。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已依法立案,并处罚款2万元。
事例三 聊城恒强塑业有限公司:2024年4月9日,现场查看发现该单位正在出产,印刷工序车间整体已密闭,印刷工序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催化焚烧设备未敞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已依法立案,并处罚款3.125万元。
事例四 阳谷同心木业有限公司:2024年4月15日,现场查看发现该单位热压、涂胶工序均未密闭,部分废气无安排排放。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已依法立案,并处罚款2.68万元。
事例五 威海市华纳塑胶有限公司茌平分公司:2024年4月25日,现场查看发现该单位正常出产,污染防治设备正在运转,混料上料工序配套的污染防治设备装置变频开关导致风机风量不匹配,且车间门未封闭,形成粉尘无安排排放严峻。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已依法立案,并处罚款2.5625万元。
下一步,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将继续强化生态环境法令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各单位要严厉执行排污答应证要求,保证污染管理设备正常运转,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令和法规,实在进步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